沪海港院办〔2023〕46号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门卫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390

上海海事大学

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

沪海港院办〔202346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

门卫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门卫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门卫管理规定


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

     2023510




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港湾学校门卫管理规定


为加强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以下简称“港湾校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生活环境,特对校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港湾校区师生

港湾校区师生员工及各部门长期聘请的校外教师、外聘企业职工等人员,一律凭工作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学生校园卡(入校三个月内的新生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凭一卡通临时卡)进出校门。所有人员主动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二、港湾校区临时出人员

属于港湾校区临时校园卡管理办法要求的办证人员,一律凭临时校园卡(由后勤保卫部办理)进出校门,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此类人员在未办理临时校园卡之前,一律凭个人身份证件,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一) 临时校园卡办理

1)办证对象本人如实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临时校园卡申请表》;

2)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并盖章;

3)持《申请表》及办证对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1寸彩色近照二张到后勤保卫部办理;

4)交纳工本费。

(二)临时校园卡的使用与管理

1)临时校园卡仅限本人进出校门时的有效凭证,持证人进出校门时需主动出示证件;

2)临时校园卡不得私自涂改、伪造、转借或变卖,违者将予以吊销并作相应的处罚;

3)临时校园卡到期后需要续办的,经责任部门审核后重新办理;

4)持证人须妥善保管好校园卡,如遇丢失、损坏等,应及时到后勤保卫部挂失、补办。

三、上述二点以外的人员来校联系工作、学习、培训、探亲访友等,经门卫问询,需凭个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

四、外单位在港湾校区举办活动,须事先经有关部门和后勤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入校;一切从事推销等商业活动的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五、机动车(四轮以上)进出校门时,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内已登记的车辆,通过系统自动识别进出校园;未登记的车辆,须经门卫问询、登记方可进校,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校园车辆管理系统登记到后勤保卫部办理。

六、对于摩托车和助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根据校园治安形势需要,实行登记制度。未登记者,经门卫问询核实后方可放行。

七、货车、施工车辆,须提前向后勤保卫部报批,凭报批手续,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八、教练车、非法改装车、无牌无证车和未进行年检的车辆(含摩托车、助动车),不准进入校园;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九、机动车、助动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限速5公里/小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十、学校公有和相关单位的物资、设备、器材等财产和私人大件物品、贵重设备,不论是车载或人携,出校门时须出示学校主管责任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查验留存《出门证》后方可放行。《出门证》由后勤保卫部统一印制,校内各部门可到后勤保卫部领取。

十一、凡不遵守本规定,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妨碍门卫正常履行职责的,校内人员通报所在部门进行教育,校外人员由后勤保卫部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校门秩序和门卫工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后勤保卫部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临时校园卡申请表

附件

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临时校园卡申请表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姓 名


别名


身高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常住户口所在地类型

省外城区 □省外乡村


常住户口 地址


户口类别



暂住场所



暂住事由



单位名称


现从事职业


区域



部门负责人

姓名

项目安全员

姓名:


电话:

电话:


工作卡编号


工作卡签发日期



工作卡有效期限


延期期限


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延期日期



备注: 此处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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