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港院办〔2021〕50 号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22浏览次数:352

上海海事大学

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

沪海港院2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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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港湾学校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实施办法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港湾学校

                                                                      20211220

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以下简称“港湾校区”)“双师型”教师队伍、管理干部及职工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推动学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升内容

1.校内研修

以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和岗位成长为目的,参加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三教”改革、信息技术、课程思政、创新能力等校内培训及学习报告,通过个人学习、相互交流等形式,促进教职工职业能力提升。

2.校外会议及培训

为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满足个人专业发展需求,对接新标准更新知识技能,依托国培基地、市级教师培训基地等校外培训基地,了解职业教育和专业相关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增强工作技能,开拓个人视野。

3.企事业调研、实践

为提高教职工教育教学、专业实践及管理能力,通过企事业调研、企事业实践,了解企事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管理制度、企事业文化等,学习生产实践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实践单位可以是国培基地、市级教师培训基地(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认定的企事业实践基地)、校企合作单位或经学校认定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调研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4.其他

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培训项目。

、学时认定

参加校内研修、校外培训及会议,一般以45分钟计为1学时,按实际时间计算,每半天不超过4学时。

参加校外会议、校外研修,按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或者培训证书上的学时确定;

参加企事业调研、企事业实践,以每半天不超过4学时计,需提供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证明。

  1. 学时要求

鼓励教职工深入行业企事业调研、实践,校内研修比例一般不超过50%,具体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含思政教师、实训教师)

每学年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理论培训(校内研修、校外培训及会议等)。

专业课(管理专业、机电专业)教师每学年需完成不少于两个月(或累计44个工作日)的企事业实践;基础课教师、思政教师、实训教师每学年需完成不少于一个月(或累计22个工作日)的企事业调研、实践。

2.中层干部

每学年完成不少于200学时的研修(含企事业单位调研实践)。

3.其他教职工

每学年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研修(含企事业单位调研实践)。

  1. 考核方式

教职工研修学分纳入个人考核和部门考核,由各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报办公室备案。

  1. 其他

1、港湾校区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的领导及日常管理工作。

2校内研修由校区统一组织安排。校外培训、校外会议、企事业实践等由各部门自行统筹安排。

3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202211起施行。


附件1:教职工学习记录表

附件2:教职工企事业调研、实践记录表

附件3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记录汇总表

























附件1教职工学习记录表


学习主题


组织机构


学习时间


学习地点


主讲人


时长


学习内容记录:





















记录人: 日期:

备注










附件2:教职工企事业调研、实践记录表


单位

需盖公章

岗位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参加人员


内容记录:





















记录人: 日期:

备注








附件3: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记录汇总表


序 号

事 由

地 点

时 间

学时小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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