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学校学生心理白皮书制作服务采购GW201937

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572

上海港湾学校学生心理白皮书制作服务采购GW201937

   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校园维护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服务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GW201937)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场地、器材租赁费用、和图书制作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二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培训服务实施(策划)方案。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制作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支付5%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收到乙方质保金及合同全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待服务质保期满1年后,未发生乙方原因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采购需求部门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13818218026

6、请各报价单位在2019年10月8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价单;公司承若、售后服务保障、供应商业绩、相关检查报告等等用盖章签字后的相关资料送至我校资产科。如未用校方规定的标题格式则视为废标。

地址:浦东大道2600号后勤服务中心楼210室,张老师收。

电话:58711692-1703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     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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