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灭火器采购比选信息

发布时间:2017-11-16浏览次数:399

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灭火器采购比选信息

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运输及配送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报价单、产品说明书。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售后服务方案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乙方完成货物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支付货款。

5、投标单位需要提供详细的公司业绩、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请各报价单位在20171122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价单;公司承若、售后服务保障、供应商业绩、相关检查报告等等用盖章签字后的相关资料送至我校资产科。

地址:浦东大道2600号后勤服务中心楼204室,王老师收。

电话:58711692-1702

备注:1.如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3.8万元人民币。


  • 报价单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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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灭火器比选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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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灭火器比选技术要求附件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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