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电梯维修保养项目采购比选信息

发布时间:2017-06-16浏览次数:342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或器材、软件等)的维保工作,进一步提高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证明文件。

4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且在上海市域内进行工商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经电梯制造单位书面授权并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分支机构。

5)在上海市具有良好的维护保养业绩及信誉,以及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标。

2、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开发技术费、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中所列产品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证明文件;特专业技术人员和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服务措施承诺书;如有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

   4、付款条件: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请与资产科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12169251

   6、请各报价单位在2017623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价单;公司承若、售后服务保障、供应商业绩等等用盖章签字后的相关资料送至我校资产科。

地址:浦东大道2600号后勤服务中心楼204室,王老师收。

电话:58711692-1702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

     

 

 

 

 

 
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电梯维保项目技术要求附件一.docx
报价单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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