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学校《物流仿真教学案例》制作比选采购信息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类产品(或设备、软件等)及各类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运维服务费等一切费用;请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2、合格报价单位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价单位需提供的报价材料内容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标价单(附件二)
注:以上材料均为加盖公章。
4、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 制作完成经甲方评审后在,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服务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58711692转8006
6、各报价单位在2017年5月9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送至我校资产科,地址:浦东大道2600号后勤服务中心楼204室,王老师收。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