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上午,港湾校区相关负责人在行政楼413办公室召开了全国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协调会,会议由严南南副院长主持,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上就相关任务安排、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等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协调布置,以期保证本周末全国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预祝此次考务工作圆满成功!
港湾校区教务科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