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港湾校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客观的评价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6月11日,校区召开了部门学年工作考核汇报会。
校区共有十五个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并进行考核。通过本次部门考核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校区与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对各部门以后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港湾校区于2013年9月制定并试行了《高等技术学院、港湾学校部门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由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日常工作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四项内容组成。该考核办法已正常运作两学年,在校区规范化管理中起到了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引领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港湾校区办公室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