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港湾学校老教职工住房解困补贴货币化暂行办法》规定:1999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并工作至本方案实施之月的本校教职工,凡在本办法实施后至今,由于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提升,或由于工龄变化原因,可按新提升后的教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与提升前的教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差额申请住房补贴。
今年共收到5份增加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其中 4 份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 0 份申请审核未通过。
现将2023年港湾学校老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增补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与办公室联系(电话:58711692-3003)。
附: 2023年老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增补名单
上海港湾学校
2023年11月24日
- 关于2023年港湾学校老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增补名单的公示 预览